Tax Calculators · 114 / 2026 · 簡易型

稅務簡易試算工具

114 年度 最新稅法建置的簡易型試算工具,適用 2026 年 5 月申報(即 2025 年所得)及 114/1/1 後發生之繼承與贈與案件。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國稅局、《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勞工退休金條例》。

⚠ 重要聲明
本站所有稅務計算機皆為簡易型試算工具,僅供初步估算與教育學習之用。實際稅負會因個人完整財務狀況、特殊扣除項目、歷年資料、最新函釋、稅務行政裁量等因素而有差異。實際數字與正式申報,請洽詢您的會計師事務所、記帳士或合格稅務代理人,或向所在地國稅局查詢確認。本站不承擔使用者依本試算結果作為申報依據所產生之任何稅務責任。
Input

個人資料與收入

輸入一整年的收入與家庭狀況,系統會自動套用 114 年度的免稅額、扣除額與累進稅率。
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欄位,不含已扣除的勞健保
第 1 名 15 萬、第 2 名以上每人 22.5 萬
教育學費扣除額每人 2.5 萬
符合衛福部公告之身心失能者,每人 18 萬(114 年新制,排富條款)
Result · 簡易試算

預估應納稅額

此為不含列舉扣除、房租扣除、基本生活費差額優化前的初估值;實務申報時建議試算列舉是否更有利。
(若結果為負,代表可退稅 )

計算明細

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標準扣除額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
= 綜合所得淨額
× 適用稅率 / − 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 已扣繳稅額
114 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115/5 報稅適用)
0 ~ 59 萬× 5% − 0
59 萬 ~ 133 萬× 12% − 41,300
133 萬 ~ 266 萬× 20% − 147,700
266 萬 ~ 498 萬× 30% − 413,700
498 萬以上× 40% − 911,700
綜合所得稅 · 名詞解釋
綜合所得淨額
= 全年綜合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差額
也就是真正用來「乘以稅率」的那筆金額,不是你領到的薪水總額。淨額越低、稅就越少。
例:年薪 100 萬,扣完免稅額 9.7 萬、標扣 13.1 萬、薪資扣 21.8 萬,淨額剩 55.4 萬
免稅額
114 年度每人 9.7 萬元,年滿 70 歲的納稅人本人、配偶與直系尊親屬則為 14.55 萬元
申報戶人數越多(合法扶養親屬)總免稅額越高。
標準扣除額 vs 列舉扣除額
二擇一。標準扣除額 114 年單身 13.1 萬、夫妻合報 26.2 萬,免附證明、自動套用。
列舉扣除額則需逐項提供單據(保險費、捐贈、醫藥費、自用住宅貸款利息等)。
判斷原則:列舉項目加總 > 標扣才用列舉,否則用標扣最簡單。
特別扣除額
跟標扣/列舉可同時適用。常見: 薪資特扣(上限 21.8 萬/人)、儲蓄投資特扣(27 萬/戶)、 幼兒特扣(6 歲以下 15 萬/人,第 2 名以上 22.5 萬)、 長期照顧特扣(12 萬/人)、身心障礙特扣(21.8 萬/人)。
累進差額
速算公式裡的減項,用來避免「稅率跳級」造成跨級時稅負暴增。
公式:應納稅 = 綜合所得淨額 × 適用稅率 − 累進差額
實際效果是每一段所得只課該段適用的稅率,不是整筆都用最高稅率。
課稅級距
114 年共五段:5%/12%/20%/30%/40%。
你的綜合所得淨額落在哪一段,就適用該段的稅率與累進差額。級距會隨 CPI 每年微調。
基本生活費差額
114 年每人基本生活費 21 萬元。如果「基本生活費 × 申報戶人數」>「免稅額 + 標扣/列舉扣除 + 部分特別扣除」,差額可從綜所淨額再減一次。
低收入或扶養人口多的家庭最容易適用。
Input

遺產總額與繼承狀況

遺產包括不動產、現金、股票等全部財產價值。不動產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計算,通常遠低於市價。
土地用公告現值、房屋用評定標準價格、股票用繼承日收盤價
房貸餘額、信用貸款等,可全額扣除
子女、孫輩等,每人 56 萬
每人 138 萬
每人加扣 693 萬
例如 2 名小孩各差 5 年與 8 年,填 13。每年加扣 56 萬
Result · 簡易試算

預估遺產稅

假設被繼承人為境內居住者,114/1/1 後死亡案件適用新級距。
由全體繼承人依應繼分共同負擔

計算明細

遺產總額
— 免稅額1,333 萬
— 配偶扣除額0
— 直系血親卑親屬0
— 父母扣除額0
— 身心障礙扣除0
— 未成年加扣0
— 喪葬費138 萬
— 未償債務0
= 遺產淨額
× 適用稅率 / − 累進差額
114 年以後遺產稅速算表(CPI 調升後級距)
5,621 萬以下× 10%
5,621 ~ 1億1,242 萬× 15% − 281.05 萬
1億1,242 萬以上× 20% − 843.15 萬
2026 新制:依憲法 113 年憲判字第 11 號判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之財產,改採「誰拿錢誰繳稅」原則。
遺產稅 · 名詞解釋
遺產總額
被繼承人死亡日所有財產合計:不動產、銀行存款、上市櫃股票、保單現金價值、汽車、藝術品、債權等。
不動產採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通常是市價的 3–5 折。
免稅額
114 年度遺產稅免稅額 1,333 萬元(軍警公教因公殉職為 2,666 萬)。整筆遺產扣完免稅額才開始課稅。
扣除額
可從遺產總額再減:
• 配偶扣除 553 萬 • 直系卑親屬每人 56 萬(未滿 20 歲再加每差 1 歲 56 萬)
• 父母每人 138 萬 • 喪葬費 138 萬
• 重度以上身障者再加 693 萬
• 死亡前 6–9 年內已課過遺產稅的財產,依年數遞減扣除(80/60/40/20%)
遺產淨額
= 遺產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不計入遺產項目,這才是課稅基礎。
不計入遺產的常見項目:受益人指定的人壽保險金(部分)、文化古物、公共設施保留地、公益捐贈等。
累進稅率(114 年起調整)
• 5,621 萬以下:10%
• 5,621 萬 ~ 1.1242 億:15%(累進差額 281 萬)
• 1.1242 億以上:20%(累進差額 843 萬)
實質課稅原則
國稅局會看「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子女/孫子女的財產」要併入遺產課稅。
意思是不能臨時搬家當贈與來避稅,要長期規劃才有效。
保險金實質課稅
雖然《遺贈稅法》原則上保險金不計入遺產,但若有「重病投保、躉繳投保、高齡投保、短期投保、舉債投保、密集投保、鉅額投保、保費接近保險金額」八大態樣,國稅局可依實質課稅原則納入遺產。
Input

贈與內容與條件

贈與稅以「贈與人」為課稅主體,免稅額 244 萬元採「每人每年」累計,與受贈人人數無關。
夫妻需分別贈與才能各享 244 萬免稅額
如附帶承擔的房貸;受贈人實際支付之金額可扣除
贈與採年度累計,本次申報時可扣除已繳稅額
Result · 簡易試算

本次應納贈與稅

贈與超過 244 萬免稅額時,需於贈與日後 30 日內申報。
由贈與人繳納

計算明細

贈與總額
— 一般免稅額244 萬
— 婚嫁免稅額0
— 受贈人承擔負擔0
= 贈與淨額
× 適用稅率 / − 累進差額
— 本年度已繳0
114 年以後贈與稅速算表
2,811 萬以下× 10%
2,811 ~ 5,621 萬× 15% − 140.55 萬
5,621 萬以上× 20% − 421.6 萬
💡 每年 244 萬免稅額是傳承規劃最實用的工具,夫妻分別贈與每年可移轉 488 萬給同一子女。
贈與稅 · 名詞解釋
贈與人 vs 受贈人
贈與人是給東西的人,也是課稅主體。受贈人是收東西的人。
例:父親送女兒 1,000 萬,繳贈與稅的是父親不是女兒。
每年免稅額
114 年每位贈與人每年 244 萬元(不是「每人每年」收 244 萬,是送出去的人每年累計 244 萬以內免稅)。
夫妻分開計算 → 一年合計可贈與 488 萬給同一個小孩免稅。
贈與淨額
= 贈與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扣除額包括受贈人代繳的契稅、土增稅等。
累進稅率
• 2,811 萬以下:10%
• 2,811 萬 ~ 5,621 萬:15%(累進差額 141 萬)
• 5,621 萬以上:20%(累進差額 422 萬)
申報期限
贈與行為發生後 30 天內 必須申報,逾期未申報最高罰 2 倍稅額。
注意:免稅額內也建議申報,留下紀錄避免未來被認定為「隱匿贈與」。
視同贈與
下列行為國稅局視為贈與:
• 二親等內以顯不相當之代價買賣財產
• 以自己之資金為他人購置財產
• 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
• 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購置財產
不計入贈與項目
• 配偶相互贈與 • 公益捐贈
• 對民法第 1138 條所定繼承人之農地(限自耕自有)
•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每人不超過 100 萬
婚嫁贈與須在結婚前後合理期間內,且需檢附證明。
Input

退休目標與現況

整合勞退新制、勞保年金、個人定期儲蓄與其他被動收入,試算退休資產缺口。勞工自提部分不計入所得,等於當年節稅。

基本資訊

3% 國際退休規劃慣例(官方 CPI 約 2%,但實際生活感受較高)

收入與提繳

勞退月提繳工資上限 15 萬
影響每年勞退提繳基數
6% 自提 = 月薪的 6% 全額不計入所得(《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

現有資產與持續投入

存款、基金、股票等非日常使用資金
預計每月持續投入的金額
依法不低於 2 年期定存利率(現約 1.5%)

退休後支出與收入

含食衣住行,不含醫療
一次性預留,不隨通膨
可至勞保局網站試算,預設 2 萬
租金、股息、兼職等被動收入
Result · 簡易試算

退休金缺口

勞退、勞保、個人資產分別計算;所有月支出/月收入皆依通膨複利調整至退休當年。
 

退休時所需

距離退休年數
退休後生存年數
退休當年月支出(通膨後)
— 勞保年金抵減(通膨後)
— 其他被動收入抵減
淨缺口月金額
+ 醫療/長照預留
+ 一次性支出
= 退休總需求

退休時預計持有

勞退累積(雇主 6%)
勞退累積(自提 6%)
現有資產成長
每月定期儲蓄累積
= 退休時總資產
勞退新制關鍵數字(《勞工退休金條例》)
雇主強制提繳月薪 × 6%
勞工自願提繳0 ~ 6% (免計入所得)
月提繳工資上限150,000 元
最低保證收益不低於 2 年定存利率
💡 自提 6% 的年節稅效果:若邊際稅率 20%,每年約省 元綜所稅。30 年下來 元。
退休金規劃 · 名詞解釋
勞退新制 vs 勞退舊制
新制(94/7/1 後):個人專戶,雇主每月提繳薪資 6%,自己最多再提 6%(不計入所得,立即節稅)。
舊制(94/7/1 前):年資制,由雇主帳戶統一支付,現多已併入新制。
勞工自提
自己每月再提繳 0~6% 進勞退專戶。
節稅效果:自提部分當年不計入薪資所得,假設你稅率 20%,每提 1 萬等於現省 2,000 元稅。
領回時才併入退職所得課稅,但有退職所得免稅額(一次領 188.6 萬/年數內免稅,分年領則更寬)。
勞保年金
年滿 60 歲且勞保投保年資合計滿 15 年。每月年金約 = 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資 × 1.55%
例:投保薪資 4.5 萬、年資 35 年 → 月領約 24,412 元
所得替代率
退休後月支出 ÷ 退休前月薪。一般建議規劃 70% 以上才能維持生活品質。
勞保 + 勞退合計,多數受僱者只能達到 30~50%,缺口需靠個人儲蓄補上。
通膨複利
假設通膨率 2%,現在月支出 5 萬,30 年後等同月支出 9.05 萬。
規劃退休缺口時若不調通膨,會嚴重低估真實需求。
4% 法則
退休後每年從投資組合提領 4%,理論上可永續支付(基於美國股債歷史回測)。
反推:希望月領 5 萬 → 年需 60 萬 → 退休資產應達 60 萬 ÷ 4% = 1,500 萬
台灣低利環境下,較保守的版本會用 3.0~3.5%。
退職所得課稅
一次領:年資 × 18.86 萬以下免稅;超過部分按比例課稅。
分次領:每年 81.4 萬以下免稅。
多數受僱者實際課到的稅很少,是節稅利器。
Input

營利事業所得稅試算

依《所得稅法》第 5 條,114 年度起營所稅率 20%,但 12 萬以下免徵,12~20 萬之間適用「半數抵減」(稅額不得超過超過 12 萬部分之 50%)。未分配盈餘另加徵 5%(第 66-9 條)。

組織類型

公司組織須獨立繳納營所稅,分配股利時股東另課綜所稅。

行業別(同業利潤標準)

展開查看所選行業的同業利潤標準數字
請先選擇行業別
如果你已查到精確的行業代號數字,或想做 what-if 模擬,請勾選此選項後修改下方三個百分比。

財務資料

全年銷貨/服務收入總額扣除退回與折讓
薪資、租金、水電、折舊等
利息、租金、處分利益等

進階選項

可適用前 10 年虧損扣抵(所得稅法第 39 條)
僅公司組織 + 藍色申報/會計師簽證適用
僅公司組織適用,加徵 5%(第 66-9 條)
Result · 簡易試算

全年應納稅額

核實申報法(以帳載收入減除成本費用)試算。
營所稅含未分配盈餘加徵

計算明細

營業收入
— 營業成本
— 營業費用
= 營業淨利
+ 業外收入 − 業外損失
— 前年度虧損扣抵0
= 課稅所得額
× 稅率 20% / 半數抵減
營所稅應納
+ 未分配盈餘稅(5%)0

三種申報方式比較

核實申報(帳載)
擴大書審 (≤3000萬)
所得額標準
🏆 推薦方式
114 年度營所稅關鍵數字(《所得稅法》第 5 條)
課稅所得 ≤ 12 萬免徵
12 萬 ~ 20 萬(所得 − 12 萬) × 50%
課稅所得 > 20 萬全額 × 20%
未分配盈餘加徵× 5%
虧損扣抵前 10 年(藍色申報/簽證)
💡 獨資/合夥不繳營所稅,所得直接併入負責人綜所稅(第 71 條第 2 項)。建議對照「01 綜所稅」試算。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名詞解釋
核實申報 vs 擴大書審 vs 查定課稅
核實申報:依帳載收入減成本費用,最常見、最透明。
擴大書審:年營收 3,000 萬以下,依純益率 6~10% 課稅,不查帳但須帳冊備查。
查定課稅:小規模商號(月營業額 < 20 萬)由國稅局核定,按 1% 營業稅、所得稅另計。
課稅所得額
= 營業收入 − 營業成本 − 營業費用 − 非營業損失 + 非營業收入。這就是乘以 20% 稅率前的金額。
114 年度稅率結構
• 課稅所得 ≤ 12 萬:免徵
• 12 萬 < 課稅所得 ≤ 20 萬:採半數抵減(公式 (課稅所得 − 12 萬) × 50%,且不得高於 20% × 課稅所得)
• 課稅所得 > 20 萬:20% 全額課稅
未分配盈餘加徵 5%
公司當年度稅後盈餘若未於次年度分配(發股利或員工分紅),會被加徵 5%
節稅技巧:可用實質投資(買機器設備、研發)抵減未分配盈餘加徵。
盈虧互抵 / 前 10 年虧損扣抵
使用藍色申報書會計師查核簽證者,前 10 年的虧損可在當年盈餘中扣除。
新創公司前期虧損後,獲利時可大幅減稅。
暫繳申報
每年 9 月 1 日 ~ 9 月 30 日,公司須先繳上年度應納稅額的 1/2 作為當年度暫繳;隔年 5 月正式申報時多退少補。
研發投資抵減
依《產業創新條例》第 10 條,公司投入研發費用,可選擇:
• 當年度抵減 15%(限額:當年應納稅額 30%)
• 三年內抵減 10%(限額同)
需事前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申請認定。
組織類型差異
獨資/合夥:盈餘併入個人綜所稅,不繳營所稅(114 年起),由業主承擔。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先繳營所稅 20%,再就稅後盈餘分配股利由股東報綜所稅。
Input

不動產交易資料

適用 105/1/1 後取得並於 110/7/1 後出售之房地(房地合一 2.0 新制)。境內居住者個人,以「持有期間」決定稅率。本工具以實際取得成本與賣價計算,不適用推計課稅。
以登記完成日為準
買賣契約上的房地總成交價,不含車位另計者請合併計入
當初購入價金 + 契稅、印花稅、代書費、仲介費等與取得直接相關支出 + 後續資本性裝修(可舉證)
仲介費、廣告費、清潔搬運費等出售時支出;未填或填 0 時系統自動套用成交價 5% 估算上限 30 萬
已繳土地增值稅的計稅基礎,可從出售公契或地政士提供之試算單取得;從房地合一課稅所得中扣除
特殊適用情形
須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且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前 6 年無出租、營業使用;每 6 年限用一次
適用財政部公告之 7 種事由,持有期間不論長短一律 20% 稅率
與建商合建取得房地、或參與都更危老並於 5 年內出售,稅率 20%
Result · 簡易試算

預估房地合一稅

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 30 日內 自行申報,與綜合所得稅分開計稅、分開申報(分離課稅)。
由賣方負擔,逾期未申報依漏報稅額處 3 倍以下罰鍰

計算明細

持有期間
成交價
— 取得成本
— 必要費用
— 土地漲價總數額
= 房地合一課稅所得
× 適用稅率
適用條款
房地合一 2.0 個人稅率表(110/7/1 後出售適用)
持有 ≤ 2 年× 45%
持有 2 ~ 5 年× 35%
持有 5 ~ 10 年× 20%
持有 10 年以上× 15%
自住(課稅所得 > 400 萬)× 10%
非自願因素 / 合建分屋× 20%
新制重點:1) 把短期投機持有(2 年內)拉到 45%; 2) 法人短期持有也跟個人同稅率; 3) 自住每 6 年限用一次,連續設籍與實際居住缺一不可。
房地合一稅 · 名詞解釋
房地合一 1.0 vs 2.0
1.0(105/1/1–110/6/30 出售)持有 1 年內 45%、1–2 年 35%、2–10 年 20%、10 年以上 15%。
2.0(110/7/1 後出售)把「2 年內 45%」延長為「2 年內 45%、2–5 年 35%」,主要打擊紅單轉售與預售屋短期套利。
持有期間怎麼算
原則:從取得所有權登記日(房地過戶日)起算到移轉登記日
• 預售屋換約:持有期間從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日起算
• 因贈與、繼承取得:從原贈與人/被繼承人取得日起算(110/7/1 後新制)
• 配偶相互贈與後出售:亦以原配偶取得日起算
必要費用
賣方為達成出售支付之費用,可舉證者:仲介費、廣告費、清潔搬運費、移轉登記之代書費、書狀費等。
無法舉證時,稽徵機關依成交價 5% 推計,且最高不得超過 30 萬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已繳土地增值稅的計稅基礎(=出售土地公告現值 − 取得時公告現值 ± 物價指數調整)。
此數可從房地合一所得中扣除,避免土增稅與所得稅重複課稅
稽徵實務:超過依「土地漲價總數額 × 土增稅最高稅率(40%)」計算之金額者,超過部分仍可扣除,但不得連同前面金額用於壓縮所得。
自住房地優惠(10% + 400 萬免稅)
必須同時符合:
• 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且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
• 期間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 6 年內未曾適用本優惠
課稅所得 < 400 萬:免稅;超過部分課 10%。
非自願因素(7 種事由 / 20%)
財政部公告事由,如:
• 因調職、非自願離職須變更住所
• 本人或家屬重大疾病、傷害需巨額醫療費
• 因家暴經保護令需遷離
• 共有人請求分割共有物
• 因債務清償強制執行
• 因配合都更或徵收
• 房地遭他人越界占用無法排除
須檢附文件向國稅局申請適用。
申報期限與罰則
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 30 日內 申報。
無稅額也要申報(虧損或免稅)。
• 逾期未申報:處應納稅額 3 倍以下罰鍰
• 虧損可在 3 年內 自同類房地交易所得中扣除。
適用對象速查
適用房地合一新制:105/1/1 後取得,且 110/7/1 後出售之房地。
適用 1.0 舊制:105/1/1 後取得,但於 110/6/30 前出售。
適用財產交易所得舊制(併入綜所稅):104/12/31 前取得之房地。
取得日以登記日為準;繼承取得者以被繼承人原取得日認定。
Input

房貸條件與還款方式

支援本息平均(每月固定金額)與本金平均(每月遞減)兩種還款方式,並可設定寬限期。系統會依市場均值自動估算「房貸型壽險」保費。
⚠ 信用狀況會直接影響你拿到的條件
本試算採市場「新承做平均利率」,實際銀行核貸時會依以下因素加減碼:
聯徵分數(JCIC):750+ 通常可拿到底價、600 以下加碼 0.3–1%、500 以下可能拒貸
近半年聯徵查詢次數:超過 3 次會被視為缺錢、影響核貸
信用卡循環/呆帳/遲繳紀錄:5 年內遲繳 30 天以上會直接降級
每月還款負擔率(月付/月收):多數銀行要求 ≤ 1/3,寬鬆者放到 40%;這才是房貸的核心審核指標
無擔保負債 22 倍上限(信貸 + 卡循 + 現金卡):屬金管會對無擔保債務的天條,雖不直接套在房貸,但會壓縮你的可貸成數與利率
薪轉/扣繳憑單收入穩定度、是否有保人、是否首購族
建議申貸前 6 個月起避免新辦信貸、減少卡循、不要密集詢價,並先到聯徵中心調閱信用報告自我檢視。
通常為總價 20–30%
央行 2026/3 五大行庫新承做購屋貸款平均利率 2.306%;新青安補貼後約 1.775%(補貼至 2026/7/31);一般銀行實際多落 2.5–2.9%
最多 5 年
房貸型壽險(自動帶入市場均值)
貸款人身故/全殘時由保險金清償剩餘房貸,保障家人不背債
系統以市場均值費率(華南銀行「活力成家」、合庫人壽、臺銀人壽 2026 Q1 公開費率均值)估算,實際以保險公司核保為準
Result · 簡易試算

每月還款 + 保費

月付金額為房貸還款 + 房貸型壽險月保費合計;寬限期內僅付利息與保費。
首期(寬限期內 / 首月)

房貸計算

貸款金額
貸款成數
月付本息(首月)
總利息支出
= 房貸總支出

房貸型壽險(市場均值估算)

保險型態
初年度保額
適用費率(初年)
首年保費
折算月保費
= 整段期間總保費
房貸型壽險市場均值費率(每萬元保額/年,平準型期繳基準)
30 歲男 / 女21.6 / 15.5
35 歲男 / 女30 / 21
40 歲男 / 女45 / 31
45 歲男 / 女70 / 48
50 歲男 / 女110 / 74
55 歲男 / 女175 / 115
📌 遞減型保費 ≈ 平準型 × 57%(本國 8 家壽險公司公開費率均值,以華南銀行「活力成家」期繳費率為基準推估)。實際以核保結果為準。
資料來源:中央銀行 2026/3 五大銀行新承做購屋貸款利率;華南/合庫/臺銀人壽公開房貸型壽險費率(2026 Q1)
房貸 / 房貸型壽險 · 名詞解釋
本息平均 vs 本金平均
本息平均(等額本息):每月還款金額固定,初期利息占比高、本金占比低,後期相反。現金流穩定,適合多數家庭。
本金平均(等額本金):每月還的本金一樣,利息隨餘額遞減,月付金額逐月降低。總利息較少,但初期月付壓力大。
寬限期
初期只還利息、不還本金的期間,通常 1–5 年。
優點:初期月付壓力小;缺點:總利息會增加,本金等到寬限期結束才開始攤還,後續每月還款會跳升。
房貸型壽險(平準型 vs 遞減型)
專為房貸設計的定期壽險,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失能時,保險金優先清償剩餘房貸,家人不必繼承負債。
平準型:保額一路維持貸款金額不變(到期前都是 500 萬保 500 萬),保費較高,理賠後剩餘金額家人可運用。
遞減型:保額隨年度逐步遞減,跟著貸款餘額走,保費約為平準型的 55–60%。
為什麼建議搭配
若主貸人身故,房貸不會因人死亡而消失;繼承人若不想繼承,須限定繼承並可能放棄房子。房貸型壽險讓「房子留下、債務歸零」,是雙薪家庭與單薪家庭的基本保障。
提醒:銀行常與配合的保險公司連鎖銷售(「貸保連動」),費率不一定最優;建議至少比較 2–3 家壽險公司獨立投保,避免以貸款核准門檻換取倉促。
保費可否抵稅
列舉扣除額下,人身保險費每人每年最高 2.4 萬元可扣除(含勞健保);房貸型壽險屬人身保險,可併入。
此外房貸自用住宅貸款利息每戶每年最高 30 萬可列舉扣除(與儲蓄投資特扣 27 萬擇一)。
Input

每月收入與支出

以「每月實際現金流」為單位:收入填實領(稅後)金額;年繳項目(保費、稅金、保養費)請除以 12 攤入每月。所有數字只留在你的瀏覽器,不會上傳。
收入
扣完勞健保與預扣稅後、實際入帳的金額
系統會自動 ÷ 12 攤入每月收入
支出
年繳保費 ÷ 12
Result · 收支健檢

每月結餘

結餘 = 收入 − 支出。它決定你的儲蓄率、緊急預備金速度,也是所有投資與保障規劃的起點。
儲蓄率 (結餘 ÷ 總收入)
必要支出 想要支出 儲蓄

收支明細(金額 · 佔收入 %)

每月總收入(含獎金攤提)
居住
飲食
水電 / 通訊
交通
保險
子女教育
孝親 / 家用
貸款還款
娛樂 / 購物
其他雜支
= 每月總支出
收支健檢基準(50 / 30 / 20 法則)
必要支出(居住、飲食、保險、貸款…)建議 ≤ 50%你目前
想要支出(娛樂、購物、雜支)建議 ≤ 30%你目前
儲蓄與投資 建議 ≥ 20%你目前
緊急預備金目標(3–6 個月支出)
📌 50/30/20 是通用經驗法則,非鐵律;高房價地區居住超過標準很常見,重點是儲蓄率的趨勢持續向上
收支管理 · 名詞解釋
50 / 30 / 20 法則
把稅後收入分成三塊:50% 必要支出(不花會出事的:房租、食物、保險、貸款)、30% 想要支出(讓生活更好的:娛樂、購物、旅遊)、20% 儲蓄與投資
重點不是比例精確,而是讓「儲蓄」成為固定項目而不是剩下才存。
儲蓄率多少算健康
儲蓄率 = 每月結餘 ÷ 稅後收入。10% 以下偏低、10–20%及格、20–30%健康、30% 以上優秀。
剛出社會或背房貸時期偏低很正常;關鍵是隨收入成長讓儲蓄率逐年向上,而不是讓生活膨脹吃掉加薪。
緊急預備金
建議先存到 3–6 個月的總支出,放在隨時可動用的活存或貨幣基金。收入不穩定(接案、業務、自營)者建議拉高到 6–12 個月。
預備金沒存夠前,不建議把錢鎖進高波動投資或長年期保單。
固定支出 vs 變動支出
固定支出(房貸、保費、學費)簽下去就難改,決定你的財務彈性;變動支出(飲食、娛樂)隨時可調。
健康的結構是固定支出不超過收入的 60%——留住調整空間,收入中斷時才不會立刻斷粧。
年繳項目怎麼攤
保費、汽機車牌照稅與燃料費、房屋稅與地價稅等年繳項目,除以 12 攤入每月,才不會被「某個月突然爆出的帳單」打亂節奏。同理,年終獎金也攤入月收入看平均儲蓄力。
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114 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公告」(113/11/28)、財政部「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級距調整公告」(113/11/28)、《遺產及贈與稅法》、《所得稅法》(114/12/26 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14/5/28 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113/11/18)、憲法法庭 113 年憲判字第 11 號判決、財政部「114 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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